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教育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起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它始创于1997年每2年一届,是含金量极高的赛事。以2017年为例,参赛院校1071所,参赛队伍14000支,其中,330所院校的844支队伍获奖。

一、竞赛目的

按照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着重基础、注重前沿的原则,促进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的训练,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吸引、鼓励光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服务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二、竞赛题目及要求

三、竞赛时间与形式

四、竞赛评奖

 “一次竞赛,两级评奖”,分为“赛区奖”和“全国奖”两种形式。

  1. 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各奖项比例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均可发给“成功参赛证书”或类似奖项证书。
  2. 赛区评审结束后,各赛区组委会将本赛区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全国竞赛专家组经过复测、综合测评等评审环节,评选出全国竞赛获奖候选队。

五、竞赛规则

  1. 参赛学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正视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
  2. 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组题目。
  3. 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回避。